长城灵魂产品质保服务实施细则
为保障长城灵魂车辆车主(车辆所有权人)的合法权益,明确长城灵魂摩托车产品售后质保服务的具体实施方式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适用车辆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港澳台地区除外)销售的长城灵魂摩托车产品 (指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所有人载明为个人且使用性质为非营运)。
①三包有效期:三包有效期为1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公里(自开票之日起算,时间或行驶里程以先到者为准);
三包有效期内,按照《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》中有关三包有效期的相关规定提供修理、更换及退货服务。
②产品包修期:产品包修期为3年内不限公里(自开票之日起算)。 产品包修期内,按照《三包凭证》中有关产品包修期的相关规定提供修理服务。
在服务商处自费购买的纯正零部件且必须在购买处装车使用的,自装车之日起(以购件发票为准),可享受1年或2万公里(时间或里程,以先到者为准)、新车包修期(3年不限里程)以较长者为准的零部件免费修理服务,易损件与自身原装车零部件质量担保期(详见三包凭证)保持一致。